靖江法院审结一起 因宠物饲养引发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这起案件不仅给两个家庭带来了巨大影响 也为广大市民在宠物饲养方面敲响了警钟 陈某和李某系邻里关系。事发当天中午,李某为饲养的大型金毛犬“毛豆”洗澡后,却疏忽大意没有及时将“毛豆”拴住,也未关闭院门,便去忙活家务。而事发时陈某正沿着门前道路散步,当途径李某户围墙外时,“毛豆”突然从院内冲出,将毫无防备的陈某扑倒,致其头部重重撞击地面,久久无法起身。 李某听到声响后,赶忙将“毛豆”唤回并关闭大门,随后扶起陈某,并喊来邻居帮忙,一起将陈某抱到邻居家休息,并通知了陈某家人。然而,在救助过程中,李某并未告知陈某家人其是被狗扑倒受伤,使得陈某家人一直误以为陈某只是晕倒。 陈某回家休息后情况未见好转,家人将其送医后才发现颅脑损伤,次日因伤势过重,最终不治身亡。 事后,陈某家人调取监控发现真相并报警。陈某的儿子刘大和刘二认为,李某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赔偿问题将李某一家起诉至法院。 李某辩称“毛豆”没有碰到陈某,是陈某看到狗之后,自己后退摔倒的。 对此,原告指出,从监控视频中能清楚看出狗扑向陈某身体,导致陈某头部着地,倒地不起,也能清晰听到狗叫声和陈某倒地的声音,因此狗的扑倒行为和陈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且李某第一时间出门,将狗赶进院内关上门,说明李某是知晓狗撞人的事情,但却未告知陈某家人,导致他们误判伤情。 饲养动物责任重大,提醒各位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提高管束意识,犬只在外时应对其进行合理控制和约束,切实对自身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负起责任,别到承担赔偿责任时,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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