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的读者记忆力怎么样,我曾经在4月21号,发出一篇贴文:
在该篇贴文中,列举了多个网友反映家中自来水收费过高的问题。
就在今天,有网友提供了关于兴化城投供水的相关被处罚文书:
为了搞清处罚具体内容,骑牛君找到了内容更详细的“违法事实”:
在“违法事实”一栏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
(一)违规超标准收取水费。
当事人以3.099元/吨至3.46元/吨不等的标准(规定标准3.00元/吨)向学校、社会服务设施等其他非居民用户收取水费,共收49424吨,计收155318.59元,多收金额7031.59元。
(二)未执行政府水资源费优惠政策。
当事人三水厂在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期间,以0.2元/吨的标准向生产经营用水户收取水资源费,合计收取1218847.50吨,多收金额13163.55元。
(三)违规收取碰头费用。
当事人以220元/项至1600元/项不等的标准向用户收取碰头费用,共收296项,计收69760元;当事人第三水厂以400元/项至2500元/项不等的标准向用户收取碰头费用,共收9项,计收12100元。合计收取81860元。
(四)违规收取勘估费用。
当事人以10元/项和20元/项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勘估费用,共收319项,计收3270元。当事人第三水厂以10元/项至和100元/项不等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勘估费用,共收44项,计收890元。合计收取4160元。
(五)违规收取停水损失费用。
当事人以800元/项至1500元/项不等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停水损失费用,共收4项,计收4800元。
(六)违规收取表井费用。
当事人以210元/只和720元/只的标准向用户收取表井费用,共收153只,计收33150元。
(七)违规收取铜磁阀费。
当事人以47元/只和94元/只的标准向用户收取铜磁阀费用,共收420只,计收22452元。当事人第三水厂以47元/只至380元/只不等的标准向用户收取铜磁阀费用,共收29项,计收4300元。合计收取26752元。
(八)违规收取表箱费。
当事人第三水厂以210元/只至720元/只不等的标准向用户收取表、箱(两表一箱、四表一箱)费用,共收13只,计收6065元。
(九)违规收取计量装置(水表)费。
当事人第三水厂以70元/只至2500元/只不等的标准向用户收取水表费用,共收85只,计收504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