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考在即,为保障考生拥有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中考期间环境监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24年6月15日至17日为中考时期环境监管噪声管控时段。 中考期间,所有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场地、商业娱乐场所及室内装修在每日12:00至14:00和19:00至次日8:00,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和经营活动。 中考期间,考点及集中食宿点周围排放噪声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中考(6月15日至17日)考试期间,全天严禁考点及集中食宿点周边500米范围内各类高噪声施工作业及其它固定源噪声污染。 中考期间,所有机动车辆进入考点和集中食宿点150米范围禁止鸣笛;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内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中考期间,严禁举办以歌舞、播放音乐、使用高声喇叭等为宣传方式的促销活动;镇区夜宵经营业主负责做好消费者的劝导和解释工作,避免消费者高声喧哗干扰考生学习和生活;倡导镇区范围内广场舞暂停;使用家用电器、演奏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外娱乐活动时,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音量,避免造成噪声污染。 中考期间全镇范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全镇禁止焚烧秸秆。
全镇各单位、个人应遵守以上规定和要求,自觉为考生营造安静的应考环境。如发现有噪声扰民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投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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