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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刑”!泰州一餐饮店在汤中加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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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1 10:3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好吃的“馆子”自然是不缺顾客。但不乏某些不法商家,无视公共安全,试图用违法的方式留住客人。黄某在泰州靖江经营一家羊肉汤店,和其他的羊肉汤店比起来,他家的生意格外好。

 

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的餐饮企业进行检查时,黄某的羊肉汤店内“出现”了一袋罂粟。通过检测,执法人员在羊肉汤里也发现了猫腻。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 沈星:

发现羊肉汤里面含有吗啡。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检验找到罂粟,发现罂粟里面检出罂粟碱和吗啡成分。



据黄某交代,原本店里生意很差,后来他听说在汤里放些罂粟,味道格外鲜美,想到亲戚家里种植了罂粟,就要来一些放在羊肉汤里给顾客食用,果然吸引了不少食客。公安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查机关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 沈星:

要求退还销售的价款,并支付了三倍的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应予惩处。黄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危及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除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助理 沈星:

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相关的活动。公益诉讼方面,最终认定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放在公益诉讼的账户基金里,因为现在尚且没有消费者出现身体健康问题,以防将来有情况出现,赔偿款将会从公益诉讼基金里面支付给受害人。

▍文章来源:南京零距离

▍版权属原作者,部分内容、图文来自网络,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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