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1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情况的通告
(2023年第7期)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茶叶及相关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等10大类食品996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泰州市靖江市马桥东海小吃店销售的油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盐城市盐都区潘黄马氏拉面店使用的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徐州市鼓楼区木方格百货超市销售的豆角(豇豆),灭多威和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常州市金坛区西城李鲜森生鲜城南分店销售的薄皮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苏州市常熟市支塘镇糖果小屋食品店(淘宝网)销售的蒸格蛋糕巧克力牛奶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南京大家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无锡市福多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蛋糕,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盐城先峰岛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上海翠茗茶业有限公司委托新昌县彩烟仙岛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龙井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扬州市邗江区顺粤楼餐饮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镇江新区丁卯周家二小姐的菜餐厅销售的原味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宿迁市沭阳润泰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徐州市鼓楼区子仟一千克生鲜超市销售的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标称南京大小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粒巴旦木仁,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宿迁市泗洪县欢乐家商店销售的标称菏泽市大厨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分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无锡市梁溪区独一份儿烤鱼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泰州市兴化市朱艳平牛肉汤店使用的湿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南京市鼓楼区徐秀珍农产品店(美团网)销售的老生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