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对兴化市星心海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吾悦分公司(筹)等3家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登记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苏文旅规〔2022〕1号)、《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22〕2号)、《江苏省青少年(幼儿)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体规〔2022〕1号)、《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21〕61号)、《泰州市体育局关于明确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准入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局对提交申请材料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培训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实地核验、集体论证,拟同意对兴化市星心海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吾悦分公司(筹)等3家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登记,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11月9日,公示期为7天。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与法规科(兴化市乌巾荡风景区3号楼206室)。 联系电话:0523-83242987,电子邮箱:xhswljsjk@163.com。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日 关于拟同意对兴化市楚风艺术培训中心(筹)进行登记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苏文旅规〔2022〕1号)、《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苏文旅规〔2022〕2号)、《泰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21〕61号)、《泰州市〈江苏省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实施细则》(泰文广旅发〔2022〕55号)等文件规定,我局对提交申请材料并符合相关要求的培训机构进行材料审核、实地核验、集体论证,拟同意对兴化市楚风艺术培训中心(筹)进行登记,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11月14日,公示期为7天。 三、其他事项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监管与法规科(兴化市乌巾荡风景区3号楼206室)。联系电话:0523-83242987,电子邮箱:xhswljsjk@163.com。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7日 来源: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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