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侯峰钟 欣交萱 全媒体记者 冯兆宽)我市一名刚满18岁的小伙子吉某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竟驾驶朋友交给他的小型客车,还拍视频发至“快手”平台炫耀,被群众举报。9月5日,吉某被我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而车主纪某因将汽车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罚款1000元。 近日,我市一市民通过相关平台反映:“有人无证驾驶机动车,还将视频发到了‘快手’平台……”接报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安丰中队民警立即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相关视频信息,查到当事人在“快手”平台上注册登记的账号,并通过电子监控查询到车辆苏MB2×××的行驶轨迹等相关信息,后将其传唤至中队进行询问。在事实面前,吉某对自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其称为图“新鲜”,他将开车视频发到了“快手”平台上。 警方同时了解到,苏MB2×××小型客车的车主是登记在吉某的朋友纪某名下的。原来,8月27日下午5点多,吉某约纪某到其家中吃晚饭,一开始车子是车主纪某驾驶的,快到吉某家的时候,吉某的手痒痒了,自称为了图个新鲜,博取眼球,再三央求纪某,而纪某碍于朋友情面,便坐到副驾驶位置,让吉某开了一段路程。车主纪某明知吉某无驾驶证,构成了“将非营运汽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 办案民警表示,吉某的行为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公安机关于9月5日对其处以7日行政拘留。同时对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纪某处以1000元罚款。警方呼吁,未取得驾驶证千万不能驾驶车辆,同时提醒广大车主保管好自己的车子,不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要为了一时新鲜漠视法律法规而以身犯险、博人眼球,最终只能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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