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谭女士接到检察官的电话通知,她悬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下来。虽然经历了一番波折,但她终于恢复了“未婚身份”,可以不带任何遗憾地与男友申领结婚证了。
家住广西的谭女士与男友恋爱多年,今年终于修成正果。4月份,两人相约到当地民政局登记结婚,不料,却被告知谭女士于2018年在江苏省兴化市与杨某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史,必须提供“离婚证”,才能“再次”登记结婚。
“我从未结过婚,更没有去过江苏兴化,怎么会和别的男人结婚?”百思不得其解的谭女士经反复回忆,终于想起一个可疑的细节,2017年12月,谭女士钱包被盗,里面的身份证也随之被窃,也许因此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了,她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时隔多年,冒用谭女士身份与杨某结婚的女子早已杳无踪影,且根据现行法律,谭女士被冒用身份结婚的情形并不属于法定的可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情形,因此她也无法通过诉讼方式撤销相关登记。
“从未有过婚史的我,怎么能以离异身份与男友登记结婚?”6月17日,心有不甘的谭女士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向兴化市检察院寄来申请监督书。
经初步审查,谭女士的遭遇属于行政检察监督范围。受理该案后,行政检察部门的承办检察官立即前往兴化市公安局、民政局、档案馆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询问当事人杨某,查明2018年1月,杨某经人介绍与一名自称“谭某”的外地女子登记结婚,一个月后,二人因感情不和迅速离婚,之后“谭某”便不知去向。冒名顶替者无从查找,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检察官仔细核对杨、谭二人的结婚、离婚材料,发现材料上笨拙的“谭某”签名。虽然无法找到与杨某登记结婚的当事人,但只要证明签名并非谭女士所写,便可证明其身份被冒用的事实。于是承办检察官向检察技术部门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证实,登记材料上“谭某”签名与谭女士本人提交的笔迹不是同一人书写形成,结合结婚照片上“谭某”面部特征与谭女士面部特征出入较大,而且与谭女士本人提交的2018年期间生活照差距较大。综合上述事实证据,检察机关认定谭女士被他人冒用身份信息进行相关婚姻登记。
2022年7月5日,兴化市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谭女士被冒名的婚姻登记。7月20日,行政机关经审查核实,依法撤销了谭女士2018年的婚姻登记,为她恢复了“未婚”状态。
来源:兴化检察 免责声明:文章版权属于原著作权人,若您认为此文不宜被收录供大家免费阅读,请给我们留言,我们收到通知后,会立即将您的作品从本站删除。
清凉解渴,就喝淘藕人莲藕汁。点击阅读原文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