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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群发这种“广告”,许某(女)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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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 17:5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招聘信息交流群内

群主许某竟然多次

 发布买卖驾照分的“广告” 

泰州靖江警方查实后

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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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10时许

靖江市公安局生祠派出所

接到群众举报

称有人在微信群内

发布买卖驾照分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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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刻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相关聊天记录

发现一网民在自己所建的

多个近500人的微信群内

多次发布买卖驾驶分的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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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研判

民警很快将嫌疑人许某抓获

据其交代

她明知发布此类广告违法

但在网上见有人通过该方式牟利

还是尝试着发布了十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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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3日

许某因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信息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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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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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将对于买分卖分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重拳打击,绝不姑息
同时希望广大驾驶人
遵守交通规则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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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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