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征预告[2022]9 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戴南镇双沐村、永丰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0.5932 公顷。现将该地块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东至唐港河,南至文化艺术中心,西至崇文路,北至园区大道,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征地涉及的村(居)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示期: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14 日。 特此公告 附图:勘测定界图
2022 年 2 月 28 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 兴征预告[2022]10 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戴南镇北姜村范围内集体土地 0.3051 公顷。现将该地块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东至迎宾大道,南至河流,西至厂房,北至泰汇路,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本公告发布后,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征地涉及的村(居)将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公示期:2022 年 3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14 日。 特此公告附图:勘测定界图
2022 年 2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