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检察院 发布 兴检民公告【2021】10号 公告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对马春荣、姜柯柯、李成成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公告内容如下 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公 告 兴检民公告【2021】10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20年初,马春荣、姜柯柯、李成成出资成立泰州九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6日,泰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经过滤后排入废水收集池,再通过地下管道排入公司车间外雨水井,最终进入北大河。经抽样检测,该公司废水溢流池外排口总镍4.8mg/L,总铬10.8mg/L,均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属于有毒物质,该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江苏省泰州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23-80261511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2日 另悉 泰州九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1月22日,注册地位于兴化市戴南镇欧家村裕民路780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巧景。经营范围包括电热电器配件、仪器仪表配件、紧固件、金属接头制造、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金属制品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