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欣闻兴化教育局喜抓一名在某酒店组织补课的在职教师一名。
本人觉得兴化教育局会迅速严格处理并对外通报,杀一儆百,力挽狂澜于社会。
然,24小时过去,虾不动,水不响。犹如前期曝光的那批“吃空饷”的校长们,没有了下文…
今天中午在回头看这些年兴化教育局对于“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相关事件处理情况的时候,发现了兴化教育局“自煽耳光”事件…
我们一起来看看:
兴化教育局是如何
“自煽耳光”的!
2019年4月1日愚人节当天,有兴化网友在当时的西祠胡同兴化市民论坛发帖公开举报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4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并附带多张现场照片!
当时举报内容如下:
一直以来,兴化在职在编教师有偿家教之风可谓盛行不衰。去年下半年起江苏省政府要求中小学各级在职在编教师签订相关承若书,明确规定在职在编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兴化全市各个学校的在职在编教师也陆续签订了承诺书,但是效果很不理想,尤其是城区的许多在职在编教师依旧顶风作案,视省政府文件为废纸一张,“该补的补,该收的收”。很多在职在编老师一边拿着政府发放的工资一边赚着各位家长的血汗钱,然后课上不讲课后补,大多数家长只能忍气吞声,只因为孩子在他手上上学!
兴化的教学质量在泰州大市年年倒数第一,中考和高考成绩惨不忍睹,去年,省委巡视组指出:“兴化教育多年落后”。与很多教师心思根本不在教书育人上有密切关系。
三尺讲台呼唤清清白白,教育事业需要朗朗晴空。我们已经掌握很多在职在编教师周末补课的铁证,有照片有视频,当然我们还会继续在各个小区寻找相关证据。在此我们希望兴化教育局能真正承担起责任,有所作为,坚决与这些丑陋的社会风气做斗争,还社会一个公正和清白!
希望兴化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认真处理,并及时给予回复!
今天我们只公开5套材料,若兴化的有偿家教之风还是得不到遏制,我们将把剩余二十几套在职在编教师在家有偿补课的材料寄送到省纪委和省教育厅。
材料一:城北新村3号楼,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初一数学老师成庆顺
材料二:鑫阳阁,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初二语文老师
材料三:华丰城市花园南区9号楼,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初二数学老师
材料四:温泉公馆39栋1号别墅,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初一班主任高老师
材料五:锦绣文华东区15栋103室,兴化市昭阳湖初级中学老师
后兴化教育局于当天在网上公开回复:
再后来,这件事闹大了,各路记者都上门了,面对各路媒体记者,相关处理是这样的:
2019年4月1日,有网友通过“西祠胡同兴化市民论坛”反映兴化市部分学校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线索。兴化市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摸底排查,兴化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
“治理有偿补课,教育部门绝不手软。”市教育局副局长万琳说,经初步调查,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成庆顺、董明、宋凯、高加和等4名在职教师确实有参与违规补课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行为。
兴化市委教育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警示他人,依据相关规定,对参与有偿补课的4名教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在兴化全市通报批评,并全部调离原工作岗位,参加为期三个月的集中师德培训,且本年度师德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每人扣发6个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全额扣发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三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聘任高一级岗位。
该负责人介绍,校长是治理有偿补课的第一责任人。兴化市委教育工委经研究,决定对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学校党政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党纪问责处理。
好了,现在我们做一道算术题:
2019.04.01---2021.09.01
时间刚好过去29个月,我怕我数学不好,还问了我家小学三年级的孩子,她说三年应该是12x3=36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兴化教育局做的处罚中,涉及的几个教师,截止到2022年4月1日前,是不可以做班主任的!巧了,在我公众号今年的8月29日中,有份兴化市板桥初级中学加盖公章的分班表中,班主任一栏中赫然出现了2019年被查处的两名老师,且在通报中明确“3年内不得担任班主任”!(注意看4号和9号班主任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