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信访问题 | 整改措施 | 完成情况 |
2-1* | 来电投诉戴南镇新源环保酸洗厂,生产过程中酸雾泄漏排放到空气中造成污染,且工业废水经常利用下雨时机或夜里排入河道。 | 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已于2021年6月3日对兴化市戴南新源环保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水污染防治**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对该公司作出: 1、责令立即恢复使用废气治理设施;2、责令按照环保要求开展环保应急培训演练;3、责令立即停止废水偷排行为;4、处以罚款。待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后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对两名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 1、行政处罚工作按程序推进。 2、该公司目前正按照要求推进整改工作。 |
2-2 | 戴窑镇徐舍大桥河东侧,夜间9点左右废塑料墙板粉碎作业时产生较大扬尘污染,影响市民生活。 | 1、2021年7月8日,根据现场调查的情况,戴窑镇建设和生态环境局依据兴化市工信局《关于做好当前“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的通知》(兴工信发〔2021〕8号)文件要求,当场责令业主刘伯泉立即拆除设备,清理厂内所有设备、原料和成品; 2、戴窑镇组织相关部门对刘伯泉加工点实施断电、断水,并约谈厂房主人,要求厂房出租必须是合法合规的企业,不可出租给无证经营、污染环境的个人。 | 截止2021年7月10下午6点,刘伯泉加工点所有设备、原料和成品已全部清理结束。 |
2-3* | 竹泓镇区域木船厂和家具厂使用油漆异味较大,影响居民生活,希望整治。 | 1、竹泓镇要求园区各木船企业和相关家具作坊落实主体责任,对存在污染的工序和设施全面停产整改,并从源头治理抓起,使用水性漆、桐油等污染危害低的环保材料替代油漆,减少污染物排放。 2、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对竹泓木船加工时未采取措施露天喷(刷)漆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3、加快建设集中喷涂中心(“绿岛”项目)。 | 1、目前竹泓镇相关企业已停产,整改工作正按时序推进。 2、行政处罚工作按程序推进。 3、集中喷涂中心(“绿岛”项目)前期已做好立项、选址等程序,建设工作正在全力推进,预计在今年十月份可投入运营。 |
2-4 | 举报人称,兴东镇平旺村区域多条河道在政府禁止的情况下(举报人看到上官河大桥宣传禁捕螺蛳标语)大量捕捞螺蛳,有时捕捞达到十几吨或上百吨,造成河水浑浊,对生态产生不良影响,希望有关部门加以整治。 | 兴东镇按照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明确市级主干河道涉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规范持证者捕捞行为,发现无证捕捞及其他非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速处理。 | 兴东镇将落实“巡河”机制,严格控制捕螺行为,加强对捕螺渔船的管理工作,同时联合兴化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大队组织人员开展综合执法, |
2-5 | 城北关门村(老华联超市西侧)俊业新型墙体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扬尘和噪音影响市民日常生活,造成污染,该市民称怀疑此企业无环评手续,希望尽快核实处理。 | 1、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扰民。 2、对生产设施采取扬尘管控措施,减少扬尘扰民。 3、对堆放砖块的场地增加雾炮设施,增加洒水量,保持场地湿度,将场地的扬尘及杂物及时清理干净,控制扬尘污染。 4、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1、该公司目前正按照要求推进整改工作。 2、行政处罚工作目前按程序推进。 |
2-6 | 昭阳西路健江门业,生产铜门过程中,铜门油漆喷涂时气味较重,铜门酸洗过程中产生的酸水直接排放河道。因知道督察组来兴化,该企业已临时停产整改,但市民认为等督查组离开兴化后该企业依然会污染环境,希望有关部门核查处理。 | 1、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7月8日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取消污染工序,将酸洗和喷漆设备进行拆除清离。 2、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已于6月22日对该公司喷漆车间废气排放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 1、企业已停产,设备拆除工作正按序推进。 2、行政处罚工作按程序推进。 |
2-7 | 安丰镇仲南村公路边上恒久饲料厂生产螃蟹饲料时产生噪音和废气污染,几乎两三公里外就能闻到恶臭味,已向12345、环保等部门反映,但未有明显效果,市民希望环保人员可以到现场查看并解决问题。 | 1、立即停止使用大蒜素原料并减少海鱼干原料用量。 2、安丰镇要求企业加强隔音降噪措施,减少噪音扰民,在2021年8月31日前加装好恶臭气味治理设施。 | 1、企业已停用大蒜素原料。 2、企业目前正在确定恶臭气味整治方案,采取隔音降噪设施。 |
2-8 | 临城街道顺达路东昌合金刚有限公司东侧厂房气味难闻,市民表示并不清楚该企业具体生产什么,称是上班路过时常闻到难闻气味,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 调查发现,气味来源为兴化市荣旭电源配件有限公司。该公司5月初因无环评审批手续等问题,不符合生产要求被开发区要求停产,生产设备及相关设施已于5月20日自行拆除,目前气味来源于拆除设备上残余的原料及库存原料。兴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立即要求该企业对现场进行彻底清理,确保在2021年8月8日前规范化处置拆除设备(设施)和库存原料。 | 1、企业整改工作正按时序推进。 |
2-9 | 戴南镇光效村锦明公司(352省道和城乡公路交界处)焚烧工业垃圾时,排放难闻气体,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 该公司从事危废处置,属于重点环境监管企业。泰州市兴化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督促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环境监控体系。戴南镇政府将对该企业加强巡查,特别是群众关心的气味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联系生态环境部门予以查处。 | 1、企业建立全生命周期环境监控体系工作正按时序推进。 |
2-10* | 市民反映:1.开发区政府铺设了污水管网,但部分企业并未接入,私自开设下水管道,将生产污水直接排入河道。2.兴化沙庄村和高邮龙王村交界位置建成的垃圾填埋场异味较大,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居民生活,发现鸟类较以往明显减少,同时对填埋方式是否符合要求提出质疑。3.有的化工厂边上建有食品厂,对政府产业布局是否合理提出质疑。希望政府引起重视,并得到开发区合理的答复。 | 1.在8月8日前,对开发区所有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逐一排查,督促企业完成厂区雨污分流,取缔封闭非法排污口。同时加快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7月底完成设备安装,8月初确定委托运营单位,确保8月底正式运作,提高园区企业的污水接管率。 2.要求开发区环卫所立即对沙庄村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进行取缔,并进行土地复垦。确保在2021年7月17日18时前复垦结束,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压实沙庄村属地管理责任,安排专人在此进行看管,禁止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开发区环保、环卫等单位加强日常巡查,避免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3. 2015年经泰州市人民政府(泰政复[2015]151号)批复美乐肥料为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2020年经泰政复[2020]80号再次批复为泰州市化工重点监测点。符合化工监测点的企业可以在非化工园区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属于化工整治行动中可以保留的化工企业。 | 1、废水排放企业排查、雨污分流情况及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工程正按时序推进。 2、临时堆放点已取缔,复垦工作按时序推进。 3、美乐肥料公司累计投入近7000万元,对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该公司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入洁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在雨水排放口安装COD自动监测仪器。根据要求,安装了3套废气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监测结果显示废气做到稳定达标排放。按照化工整治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符合化工监测点各项申报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