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6月19日,我交流到海陵公安分局工作整整五个月。当时,家还在姜堰,没有搬到泰州。这天是端午节的第二天,是星期六。按照星期五与分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王平的约定,这天要去兴化看望兴化市公安局局长陈森。当时,兴化发生两起杀人大案,泰州市局领导坐镇兴化,陈森也好久没回泰州,我们准备带点东西代表海陵公安分局去看看他和泰州市局领导以及参战干警。
那时,宁靖盐高速公路和兴泰公路都没建成,从泰州去兴化大多数从姜堰经宁盐一级公路行车。我在姜堰家中等王平他们。
上午9时许,我手机响了,是王平的。我没等他开口,就问:“车子到哪儿了?”他说:“我还在泰州,去不成了,我刚才接到报告:市政府门口西边的电脑房的老板被人杀死在网吧里。”我一听,发案地点就在泰州市政府和海陵公安分局之间,在政府门口和公安局旁边发生杀人案,这影响可想而知。
我立即从姜堰赶到泰州,直奔现场。
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袁年戈、副大队长朱学林、技术中队长袁林、技术员李汉国、陈志胜、何小章和市局法医吴阳、杨隆昌、裴军昌已到现场。
案发现场
现场在市政府大门西侧大约十多米处的网吧里,为二层楼,楼下是电脑房,楼上是老板住宿的地方。早上,网吧老板娘送饭给老板,发现店门未开且里面毫无动静,就到附近的城中派出所报警,派出所民警张立新、陆炼帮其把卷帘门撬开,发现店内地面、墙壁上有大量血迹,老板躺在血泊中,已死亡。
老板被杀死在楼梯下面,楼梯两侧、上面、楼下有多处血迹。老板是被犯罪分子用水果刀类的锐器多处剌伤致死。楼下所有电脑的主机被打开,有的电脑主板被窃,有的电脑硬盘被偷,大多数电脑的内存条被盗。显然,这是一起因盗窃电脑部件而引起的杀人抢劫案。
主机被拉出打开
我立即打电话向当时的泰州市公安局王志顺局长、分管刑侦的张鹏义副局长和区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杨锁如,副书记、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贾春林作了汇报。
随后,我把分局全体负责人和刑警大队负责人召集到刑警大队三楼开会,现场分析并做分工。
我和王平把案情作了简要的分析,认为案件性质是财杀,是因盗窃电脑部件而引起的杀人抢劫案;犯罪嫌疑人对现场和电脑都比较熟悉;由于现场门窗无撬压及破坏痕迹和攀爬痕迹,对象应是晚上进入网吧上网、夜间伺机作案的;从在网吧游玩这一特点和现场遗留的足迹分析,对象应是青少年,大约20岁左右为宜。综合分析:对象应对电脑有爱好、但经济拮据、又无其它熟练盗窃作案手法的年轻人。
我说:“海陵区是主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海陵区治安稳定事关全局、事关全市。而此案又发生在市政府门口和我们分局旁边,影响极大,能不能及时侦破此案是对我们海陵分局整体作战能力的检验。所以全局上下集中警力、集中精力、集中财力,全力以赴尽快侦破此案。确保市区社会治安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随后,我对负责人进行分工,政委唐永银负责案件侦破的后勤保障工作,副政委陈桂凤负责面上排查工作,分管治安的副局长唐宝骝负责定点走访工作,王平副局长负责重点线索的查证工作和整体的协调,刑警大队教导员袁年戈负责现场继续勘查的指挥,城中派出所主持工作的所长孙桂银和刑警大队金小军大队长、中队长薛荣美、曹国邦、王建成、孙如华先抓好现场走访和家属亲友走访工作。
接着,立即召开全体派出所长和机关中层干部会议,由陈桂凤政委主持,王平局长通报案情、部署排查工作、并作了分工,我提出工作要求、强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明确奖惩。
中午,法医对尸体做了检验,死亡时间在凌晨3时到5时左右,而且现场勘查中提取的血迹中发现非死者的。
那么可以推断作案时间在凌晨,而且犯罪分子的手部可能受伤。
我打电话给唐宝骝局长,王平局长打电话给孙所长和金大队长要求加强对凌晨在现场附近活动人员的走访,特别是清洁工、出租车、卖麻辣串、卖砂锅等人员的走访。
下午,王志顺局长赶到分局,因为张鹏义副局长在兴化指挥破案,所以王志顺局长亲自坐镇海陵了。他一来就对我说:“阿林,我来不是给你们加压力的,我知道你们压力已经够大的了,我也相信你们会有自己的事业心、责任感,特别是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你们会不用扬鞭自奋蹄的。我到这里,一是说明市局党委对此案侦破高度重视,二是为你们分担压力,三是有什么难事,大家共同商量。”我一听,心中暖洋洋的,很是感动。王志顺局长是我的老领导,80年代末他从扬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任上调任扬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当时,我在泰县公安局工作,隶属扬州市,每当我们去扬州市局汇报工作,他都能亲自接待我们,从没有领导的架子。1998年10月25日他从扬州市公安局局长任上交流到泰州市任市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他为人厚道、对人真诚,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在扬州地区机关干部和扬州泰州公安系统是众所周知的。
为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我向王志顺局长建议:将案情通过电视向群众适度公布,号召群众检举揭发,并悬赏。王志顺局长立即同意,我立即布置分局负责宣传的同志与市电视台联系。当晚,泰州电视台即播报了海陵警方通告。
分局机关的全体干警也分到各个派出所参加排查走访工作,并连夜作战。
访问中得到一个重要线索,一对准备赶早班车出差的夫妇,凌晨4时35分左右在市政府门口东侧自动取款机上取款后,发现一个人从网吧出来后向西,并提供了这时府前路上还有两个清洁工在打扫的重要线索。
连夜找到两个清洁工,凌晨4时40分不到的时候,她们看到从网吧出来一个人,手上拎着一包,向西从歌舞巷向北。
歌舞巷是海陵公安分局对面的巷子,向北直通市中心的月城广场。连夜走访所有曾在月城广场停靠过的出租车。最终,在20日凌晨5时走访到一辆出租车司机。他说:19日凌晨4时40分的样子,他车子停在泰山大酒店门口,车头朝西,有个小年轻,从泰山商场东侧歌舞巷出来,上了他的出租车,当时这个小年轻手上拎一个黑色手提包,手上好像有伤,包着卫生纸,左手肘部和身上到处都是血点。这小年轻到西车站大转盘处下车。刑警大队金小军大队长一边打电话向我报告,一边带人赶到西车站,对所有车辆查访。
20日早晨6时,金小军和刑警朱金华、常伯海、王毓宏从一辆去南京的车上访问到:昨天早晨有一个小年轻,手上有伤,拎着包上车,后坐到车后37号位上,人到南京下车。
1999年6月20日早上走访到的泰州开往南京的长途班车
功夫不负有心人,刑警们竟然在车上找到了小年轻包手的带血的卫生纸。
带血的卫生纸
37号座位上的血迹
金大队长带领一队刑警,一边随车访问,一边跟车到达南京开展工作。
为了加强南京方面的工作,我又叫王平副局长带领一队刑警去增援。
工作到21日下午5时40分,在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秦淮分局的大力配合下,王平副局长与刑警朱金华、李志明从南京某大学宿舍,将在此大学读书的泰州籍大学生花某抓获,并从他枕头下找到带血的血衣,从他宿舍搜出部分电脑内存条、硬盘、从现场带走的钥匙和凶器。
作案的凶器
缴获的部分赃物
犯罪嫌疑人从现场带走的网吧的钥匙
晚上,我赶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秦淮分局局长张明远是我在江苏公安专科学校上学时的同班同学,他和他的同事们对此案的侦查工作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我专程去表示感谢!
当晚21时,王平副局长他们将犯罪嫌疑人从南京押回,路上,花某对杀人过程做了交待:
18日是星期五,他从南京返回泰州,准备到以前多次玩过的这个网吧盗窃。晚上9点多钟,他带了两把刀、一副手套、两把起子,放在一个黑皮包内,到市政府西边网吧准备偷一些电脑配件。他上网到深夜1点多钟,其他人全走了,他对老板讲要打通霄,老板把门从里侧锁上,到楼上睡觉,他等老板熟睡后作案。偷了好几台电脑的内存条、硬盘、主板,到最后不慎将东西掉在地上,老板惊醒下楼发现他盗窃,他将老板杀死。
花某还交代了其他盗窃作案的事实。
案件在接到报案60个小时内破获。6月22日上午,分管政法的吕振霖副市长和王志顺局长、区委、区政府领导到海陵公安分局慰问参战干警。
1999年10月22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花某犯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这个案件的及时侦破是公安机关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结果。再次说明: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都必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
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