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江苏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州市开展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市从2021年6月1日开始,实行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市内通办、跨省通办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试点期为2年。
1.市内通办业务办理类型为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
2.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类型为结婚登记。
1.市内通办不包含涉外(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类型。
2.跨省通办不包含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港澳台、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类型。
1.市内通办。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泰州市的当事人,凭双方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可在我市7个市(区)婚姻登记机关中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
2.跨省通办。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居住证相关规定及格式参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3〕179 号)《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苏公厅〔2014〕425 号)《江苏省居住证证件制作管理工作规范》(苏公厅〔2013〕671 号)。
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推行网络预约,市民可通过江苏省民政厅(http://mzt.jiangsu.gov.cn)、泰州市民政局(http://mzj.taizhou.gov.cn)官网或“泰州民政”微信公众号进入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提交业务申请。 特此通告。
泰州市民政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