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马路如虎口
行车在路上,安全第一位
司机不仅要做到“眼观六路”
在行经十字路口时
更要学会减速慢行、观察路况
然而有些驾驶员
为了抢那几秒钟飞速行驶
反而引发交通事故
最终后悔莫及!
人在世上,每分每秒都是机遇与危险并存,一个不当心,也许就会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
日前,231省道姜堰境内,一辆轿车在通过路口时,与一辆电瓶车发生剧烈碰撞,电瓶车驾驶人被撞飞。事故处理交警表示,轿车在通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目前,具体事故原因仍在调查中。
事故现场位于省道231线一处双斑马线路口。当天下午1时许,人网小编赶到现场时,电瓶车驾驶人已被120救护车接送到医院抢救,现场有不少附近的村民在围观。
被撞电瓶车侧翻在路口几十米开外,肇事轿车冲入路边沟渠,车头部位面目全非,保险杠断裂,引擎盖隆起变形,一棵直径10几厘米的景观树被拦腰撞断。
一辆与肇事车同向行驶轿车的行车记录仪清晰地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全部过程,事发时,肇事轿车无视前方路面上的白色斑马线,快速从右侧超越后,继续加速行驶,岂料一辆电瓶车正好左侧进入路口,于是两车瞬间发生了碰撞,电瓶车及骑车人直接被撞飞。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4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第2项“非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交警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行经路口切记仔细观察、切勿快行。
交通安全关乎你我
每一个细节都关乎生命
不管是机动车驾驶人
或是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
都要时刻谨记遵守交通规则
把生命安全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