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回到江苏欢度春节,在此祝您新春愉快!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我省规定,在2021年1月28日至3月8日返乡返城期间,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健康管理工作: 一、请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证明查验,主动出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若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配合村(社区)前往就近核酸采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待核酸检测阴性后再返回居所。 二、请您返回后做好14天的居家健康监测,每天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并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异常健康状况。 三、如果您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身体不适症状,请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并配合做好进一步就医排查。请您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请您在返回后的第7天和第14天到就近核酸采样服务点进行核酸检测;如您返回不满14天,以实际返回时间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 五、请您非必要不外出,建议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沟通联络,减少走亲访友,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外出时请全程佩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六、如您从事冷链物品(含冷链食品)装卸、搬运、运输等工作,请在返回14天内严格做到“四不”:不得组织或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得参加学校、培训机构组织的线下教学授课或其他集体活动;不得进入歌舞厅、浴室、电影院、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感谢您对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 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农村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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