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兴化市的多位听众向我苏特稿反映称,他们所在的企业从今年1月4日开始,就要求待岗员工去“上班”,这个“上班”的内容就是在食堂里坐着,而且一坐8个小时,不能离开食堂。这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1月11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兴化市大垛镇的新煜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门卫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经营困难,并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记者的探访。从一名员工实时拍摄的视频来看,有十几位员工坐在食堂内。
员工张先生说,负责人要求他们每天都在食堂里待着,不允许在非食堂区域进行活动。“就坐在那边没事情做,要不就玩手机、聊天、打瞌睡。一天8小时就坐在食堂里面”。据了解,该企业主要生产金属包装材料。去年9月30日,企业向员工发布了关于暂停营业及员工停工待岗的通知,停工待岗人员社保正常缴纳,并发放最低工资标准的80%。据介绍,待岗期间,员工们虽然到手工资只有1100多元,但大家还能打些零工补贴家用。可是后来,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让员工签订一份员工自动离职协议,另一名员工赵先生说:“签协议的人可获得最低工资标准80%的补贴,不签的人,就要返厂工作,工作内容就是:在食堂待着。明显就是在逼迫员工辞职”。据员工们表示,他们每天到食堂里坐着,月工资到手只有1400多元,再这样下去,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经济压力。对此,记者联系了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李玮。他表示,公司目前确实处于困难期,整个工厂也处于停产的状态。至于为什么让员工在食堂待着,李玮表示,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员工可另谋出路。李玮说:“现在不生生肯定也没啥事,又不是说不发工资,这有什么问题吗?”记者提出“此举是在耽误员工的时间时”,李玮回应道:“我做企业的我叫员工过来上班,我耽误谁了?” 最终,李玮表示,工厂将于3月1日恢复生产,到时,将给员工安排工作。据了解,此前,兴化市大垛镇劳动服务所和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都已介入处理此事,并于1月4日督促企业发放了部分拖欠工资。对于企业让员工在食堂坐着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兴化市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兴龙表示:10-12月份待岗是在家里,现在是用人单位安排在公司内待岗,而且用人单位也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不合理,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来裁决。 对此,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赛认为,从我国的《劳动法》来看,员工在家待岗还是在公司待岗的确没有具体的规定,并没有直接性的规定认为这种行为是违法。有的企业认为,要求劳动者到公司属于企业管控范围,是遵守劳动纪律的表现。但企业的这种做法是欠妥的,有逼迫员工离职的嫌疑。
就此事,兴化市大垛镇司法所也表态,该公司的员工们如有法律援助的需求,他们将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律师支持。
(记者/梁振华) 本文转自 江苏政风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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