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关于全面推行城市管理“路长制”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13日 关于全面推行城市管理“路长制”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市委五届九次和五届十次全会精神,推进“做强城市”相关部署落地落实,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城市基层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现就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全市推行城市管理“路长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城市主次干道为轴线,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为标准,以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为抓手,通过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资源下沉,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同高效、规范有序的路面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打造整洁有序、常态长效的城市环境,实现人居环境和文明程度的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面向基层原则。主动策应国家关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部署要求,将推行“路长制”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构建“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等相结合,推动重心下移、权力下放、资源下沉,直达城市道路一线,切实改变过去“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被动局面。 2.坚持资源整合原则。针对城市道路管理主体众多、涉及面广、事务繁杂的实际,动员城管、住建、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以及街道、社区等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协同发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3.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将及时解决问题作为“路长制”的核心要义,围绕“路上有人巡查、问题及时发现、迅速协调解决”的目标,构建实时化、实战化的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
4.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鼓励各地根据各自实际,创造性开展“路长制”推广工作,做到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以实际成效为衡量标准,不搞“一刀切”“一个样”。 三、实施范围 1.各市(区)(含医药高新区,下同)城市建成区内的街道辖区内,已建成并交付使用、具备城市管理相关要素的主次干道和支路,全面实施“路长制”。 2.各市(区)所属乡镇及不在城市建成区内的涉农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可以在集镇所在地的主要道路实行“路长制”;具备推广条件的,可以适当扩大实施范围。 四、重点内容 1.设立“三级路长”,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在每条道路设立“三级路长”,统管路上各类问题。建立“总路长每月督查,一级路长每周检查,二级路长每日巡查”机制,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路长工作群等载体,及时收集汇总、迅速交办督办,形成问题排查、信息采集的闭环流程,确保问题实时感知、信息及时传递。 2.强化“三个处置”,构建快速反应机制。全方位统筹每条道路涉及的地面、立面、屋面情况,将存在的问题纳入“自行处置”“派单处置”“执法处置”三个闭环流程。加快数字化城管向“智慧化、精细化”转型升级,构建城市基础设施微小破损、缺失问题快速处置机制和城市管理轻微违法行为快速查处机制,通过快速处置、系统处置,实现各类问题迅速清零,保证道路运行高效顺畅。 3.深化“三务融合”,构建党建引领机制。深入推进党务、业务、服务深度融合,将“路长制”与基层党的建设和具体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建“党建联盟、商户联盟、志愿者联盟”,发动沿路街道社区、单位、商户共同参与、贡献力量,完善党建引领、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城市治理体系,将党建优势转化为城市治理优势。 推行“路长制”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不增加财政负担、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增加商家负担”的“三不思维”,通过资源整合、力量重组、机制创新,达到“三强实效”,即:道路一线的管理力量显著增强,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的意识显著增强,解决问题的效率和能力显著增强。
五、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班子。市政府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数字化城管平台案件处置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路长制”工作的推进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路长制”组织实施的督查、指导、推进。各市(区)要建立“路长制”工作架构,明确牵头领导,负责“路长制”的推进落实。街道办事处作为“路长制”的实施主体,要成立专班,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细化实施方案,构建推进机制。各市(区)要按照全市“路长制”现场会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系统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市“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建立完善“路长制”工作推进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细化分工安排,进行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突出问题发现、协商、交办、处置等重点环节,完善职责分工、联动协作、群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制度,确保“路长制”扎实有序推进。 3.抓好督查考核,确保取得实效。各市(区)要对属地“路长制”推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市级机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注重条块结合,共同参与、帮助解决“路长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全市推行“路长制”的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定期检查通报,纳入绩效考核,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来源:我的泰州公共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