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公告 为认真贯彻省委、泰州市委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视巡察联动工作要求,根据市委部署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成立危化品安全生产专项巡察组,于9月1日-9月20日对应急管理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市监局、开发区、张郭镇等7家单位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并对公安局、交通局、消防大队、海事处等4家单位及其他乡镇(街道)进行延伸了解。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专项巡察组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主要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危化品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求落实情况、领导干部与危化品企业“官商勾结”问题、危化品领域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要求落实情况等。 为加强巡察组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巡察期间,设立值班电话(0523-82532899)和举报邮箱(xhswxcb2018@163.com)、联系信箱(兴化市0488号信箱)。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规定,市委专项巡察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信箱,受理反映上述被巡察单位(含延伸了解单位)开展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兴化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