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南论坛-戴南在线-戴南人才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搜索
查看: 1558|回复: 0

兴化男子“捡漏”一部手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0-8-26 16: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因为这事,一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相信在生活中
手机遗忘在电动车储物格时有发生
一不小心还容易被人“盯上捡漏”
日前
兴化警方成功帮助一粗心市民找回遗忘的手机


  160809g4awavevjfn84wfy.jpeg

8月20日10时许,兴化市民凌女士报警称:自己遗落在电动车内的一部iPhone11手机被盗。

兴化市公安局牌楼中心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阅案发地周围监控发现:上午9时58分,一白衣男子在凌女士电动车周围逗留后,坐到凌女士电动车上,离开时左手明显有一手机状物品,最终驾驶一辆面包车离开。

160809eez0fhse28tfhbtz.jpeg

经车主照片和监控照片对比,民警迅速锁定嫌疑人为该面包车车主周某。此时,民警却发现周某驾驶面包车上了高速,往宿迁方向驶去。

为第一时间挽回受害人损失,民警当即驱车追赶并电话联系周某,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周某在意识到自己错误后,立即调头回兴化与民警汇合。周某主动交还手机,承认自己偷盗手机的错误行为,并对民警及时破案规劝,让自己“回头是岸”表示感谢。

160809an7edzjjd6tsj15p.jpeg

8月21日晚,周某被兴化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市民骑行电动车时,务必放置好自己的手机,下车后及时带走,切莫给“有心人”可乘之机。同时,拿走他人遗忘在电动车上的手机属于盗窃行为,切莫有“捡漏”心态,动歪心思。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经营性网站许可编号:苏B2-20180589|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苏ICP备17056877号-3 )|苏公网安备32128102010083号

GMT+8, 2024-11-23 20:37 , Processed in 0.127420 second(s), 25 queries .

网站内容投诉举报电话:18051140001

Copyright © 2014-2021, 兴化市戴南在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