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我这近30年来从事基层消费者投诉受理、调处一事来说,可以说是感慨颇多。各式各样的消费纠纷都有,消费者有合作、配合的,也有不配合、抗拒的,要让争议双方达成一致不容易。下面,就分享一个实际维权的小故事给大家:
记得那是去年3月份的一天,我正在上班,突然一个男性中年朋友冲进来,叫道:“我要投诉。”见到这种情况,我立即迎上前去,问道:“你要投诉谁?”他说:“我在马桥路一家首饰店花4万多购买了一款钻戒,回去一天后就发现上面掉了一颗配钻,我找到商家后,他们坚持说是我自身人为原因造成的,只同意更换。我觉得只戴了一天就出现这情况,我对此品牌的首饰缺乏信任感了,我要求退货!否则我就在他家门口闹。”我见到消费者十分愤怒,就倒了一杯茶给他,让他消气。我对他说:“黄金首饰国家没有强制的‘三包’规定,出现这种情况只能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你们只有走司法途径了。”
在取得消费者的同意后,我立即与商家客服店长电话联系,请她来分局进行现场调解。等店长来了之后,我就让他们双方先陈述一下事实真相。但商家店长坚持说不是产品质量问题,是消费者人为因素造成的,第一次调解双方不欢而散。
消费者走了以后,我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打电话给商家老板,我说:“×总啊,你好。有个私事想请你帮忙一下,我有个亲戚家里有喜事,在你店里买了一款钻戒,第二天就发现配钻掉了,能不能看我的面子帮他退货?否则这事情解决不好的话,他到你门店里闹,我也没有办法。”因为我确实没有什么私事让他费心,所以就爽快地答应了我。隔了三天,消费者又找到我,问我怎么处理的,我就把事实经过讲给他听。听到这个处理结果后,消费者十分感动,立即就握着我的手说:“谢谢你们,你们市监部门真是我们消费者的娘家啊!”在问题解决之后,消费者还特地送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为民维权”的锦旗送到了我们办公室。
回想起这个调解了两次的投诉处理过程,我一是积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就是一个4万多的首饰,刚买回去一天就发现有问题,心里肯定是不舒服的,有怒气也是正常的;二是商家认为国家没有相关的“三包”规定,就片面答复消费者是人为因素也是不太合乎人情的,所以我就想了这样一个“好”办法为消费者解决了问题,既解决了消费者问题,消除了社会矛盾,又积极履了职,以一颗真心赢得了消费者的赞赏。
来源 | 兴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