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强门卫管制。师生入校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发热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因公务、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校内一律不会客,外来人员确需入校的,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门前划定家长等待区域,实行错时上下学,家长接送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做到即接(送)即走,避免聚集。
(十四)关注重点人群。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登记和追踪制度,及时将相关信息上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严格复课审查制度,师生员工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需持医疗机构返校证明到学校卫生室(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校医(保健老师)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复课。严格家庭健康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师生员工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如出现异常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置。
(十五)科学组织教学。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各种大型师生集会。教学过程中注意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把握好教学内容的适量和教学时长的适当,以及师生在物理空间中的分布密度。要对学生前期线上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在确保每位学生较好掌握已学知识内容的基础上,再进行新的课程教学。对没有开展线上教学的年级、班级或学生,实行“零起点教学”,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力争不让一个学生掉队。
(十六)实施定期消毒。教室、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车辆、幼儿园玩具器械、教育辅助设备、电梯、桌椅、地面等应由专人每日2次进行消毒。食堂、卫生间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要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非上课时间打开门窗通风3次,每次至少30分钟。口罩等医疗废弃物应放置在专用垃圾箱,定时有效消毒处理。
(十七)加强就餐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社会配餐企业有关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应立即停止工作。鼓励条件允许的学生中午回家吃饭,在校用餐的学生应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预约用餐、错峰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集中就餐。督促学生餐前餐后洗手,提倡自带餐具,每批用餐结束后食堂场所均应进行消毒。严格幼儿园膳食管理,一餐两点采用分时段、分区域等方式进行。
(十八)加强住宿管理。疫情结束前,鼓励有条件的学生尽量走读,努力减少宿舍人员聚集。幼儿园午休前后要加强床位消毒。学生公寓封闭管理,学校实行24小时校领导带班值班值守,确保每夜有1位校医、每个宿舍楼有1位值班人员在岗在班。
(十九)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和校园安全。全面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主任班级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各项措施,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校园安全责任事故。
(二十)强化组织领导和督查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属地责任。坚持用“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的防控工作进行飞行督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筑牢严密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