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通报(16)
2月11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确诊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均为靖江市病例。患者一,男,76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胜利街53号,与2月10日我市靖江市一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系兄妹关系。患者2月6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患者二,女,42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阳光国际凌云丽景小区,系2月10日我市靖江市一例确诊新冠肺炎患者的女儿。患者2月2日出现鼻塞、流涕、咽痛症状,2月4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患者三,男,45岁,现居住在靖江市靖城街道阳光国际凌云丽景小区,与患者二系夫妻关系。患者2月3日出现咽痛、流涕症状,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4日晚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截至2月10日24时,我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34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12例、海陵区2例、高港区4例、姜堰区10例、泰兴市3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治愈出院病例靖江市1例、姜堰区4例。专家提醒: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二代、三代患者陆续出现,广大市民切不可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近期尽量不要外出,更要避免集聚。在外要注意减少与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地区来泰人员和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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