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午夜时分,一伙人先后多次将化工废碱液倾倒至长江和新通扬运河,严重污染水体环境,造成靖江市城区、兴化市自来水中断供水50多个小时!
这起备受关注的生态损害赔偿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是原告
安徽海德化工科技
有限公司是被告
该案终审维持了泰州中院的一审判决
海德公司须支付
环境损害赔偿款5482.85万元!
5000多万,这么大一笔巨额赔偿想要涉事企业乖乖全部掏出来还是有不少困难的。判决生效后,安徽海德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泰州中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当即成立专案执行重案组,通过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5个,实际冻结金额235万余元;组织人员分赴南京、合肥、马鞍山、芜湖、和县等地开展现场执行调查,督促其自动履行义务。
在被执行人暂无能力履行时,经重新梳理卷宗,泰州中院发现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自愿为被执行人履行提供连带担保。经讨论决定立即依法裁定江苏海德石化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本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多次传唤后,该公司代为履行1100余万元,执行干警根据款项汇出银行信息,于次日冻结该账户。
2019年6月20日,法院强制划扣案外人向该账户汇入款项4500余万元。至此,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全部执行到位!
近日,喜讯传来:泰州中院 5600余万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执行案入选2019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了最高人民法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双双喜获国家级荣誉!
据了解,2019年度全国法院十大执行案件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从各地法院上报的228件案件中,综合考虑案件执行程序、实体处理、机制创新、典型价值、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等因素评选而出的,具有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执行效果好的特点。
最高人民法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与环资庭合作完成,从100多件涉生态环境保护案例中遴选出13个具有指导价值的案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24批指导性案例集中发布,展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果,浓缩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的发展亮点。
来源: 微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