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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衅权威!泰州一女子辱骂执法遭民警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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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4 17: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请你尊重法律,配合我们执法”“如不配合,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日前,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罗塘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过程中,遭到当事人多次辱骂,在数次警告无果的情况下,民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执法权威。





1月12日晚,罗塘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有纠纷希望民警帮助调解。接报后,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至现场,了解情况系李某与其男友葛某在家中因琐事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葛某因无法离开而拨打110报警。


调解过程中,李某一直纠着葛某衣领不放,不听劝阻,眼见现场无法调处,民警便提出到派出所协商处理的建议,但依然遭到李某的拒绝。


可谁想,在其后的处置中,李某非但不听劝,反而情绪激动、扬言跳楼自杀,更对民警恶言相向,多次辱骂现场民警、辅警。


为有效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同时避免现场事态失控,民警在数次警告无果的情况下,对李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待李某在派出所冷静下来,方才意识到自己的不当行为,后悔莫及,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然而李某多次辱骂民警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涉嫌阻碍执行职务,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目前,李某已被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李某的行为虽不是袭警犯罪,但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依然触犯了《人民警察法》第35条的规定,属于妨碍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人民警察执法权威不容侵犯,遇到民警执法时,一定要积极配合,不能辱骂执法民警,更不能以暴力手段抗拒执法,阻碍民警的正常执法行动,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 张玉成 李杰

本文转自姜堰在线


发表于 2020-1-14 17:54: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发表于 2020-1-14 22:2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 来自 中国江苏
这马赛克打的也看不到啊
发表于 2020-1-15 15: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这叫:理归理,法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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