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交通91.8微信公众号(ID:hzfm918)、西湖之声记者 轩杨
互联网的时代
近日,一件让人又糟心又愤恨的事儿发生在了夏哥(化名)身上…… 夏哥和李争(化名)都是杭州某客运公司工作人员,两人除了是同事,还有一层“特殊的关系”:夏哥的老婆曾与李争处过男女朋友。 1月4日下午13时左右, 夏哥接到了一个朋友的电话,朋友欲言又止,最后只说让他看看李争的朋友圈。夏哥一头雾水,随即点开李争的朋圈,最近一条名叫“试试水温”,是个短视频。 不点不知道,一点吓一跳,这个短短15秒的视频对于夏哥来说每1秒都是煎熬,因为视频的“主角”居然是自己老婆小晴(化名),脸和身体各个隐私部位清晰可见。夏哥顿时气血翻腾,抖着手拨了110,向半山派出所报警。 夏哥说,老婆的确和李争曾处过一段时间,但19年3月自己就和小晴结婚了,而且目前小晴已经怀孕37周了,他还告诉民警,就在前一天晚上,李争到其家中进行纠缠,说要去找小晴单位领导“谈”,到小晴老家找村民“谈”,吓得小晴羊水破了,只能提前剖腹产,现在孩子还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观察。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通过调查掌握李争行动轨迹,并于1月6日中午将其抓获归案。面对冰冷的手铐,面对将要受到的惩罚,李争后悔不已,他说自己为了小晴还离了婚,到头来小晴和别人结婚了自己都不知道,而且直到目前两人还是每周见面、关系亲密,当时就是想报复,想恶心一下他们。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任何擅自散布、传播 他人隐私照片和视频的违法行为 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要我是这位丈夫,也得崩溃……这位妻子,也应该好好反省一下!同感点“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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