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长江引水工程兴化段范围内部分房屋、土地征收项目服务中心、前期成本测算机构报名信息的通知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兴住建发〔2019〕383号
各房屋征收服务单位: 按照长江引水工程兴化段项目线路规划,拟定于8月份启动长江引水工程兴化段范围内部分房屋征收的联合调查和前期成本测算。为有序推进长江引水工程顺利建设,规范房屋征收(搬迁)行为,依据《兴化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选择与管理办法》《兴化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与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公布长江引水工程兴化段范围内部分房屋征收(搬迁)项目选择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前期成本测算机构的报名信息,以便择优选择房屋征收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长江引水工程兴化段范围内部分房屋征收(搬迁),因规模较大,拟划分为两个地块:一号地块(南段,含陈堡镇、周庄镇、戴南镇、张郭镇、垛田街道、开发区临城街道、兴东镇等7个乡镇街道),涉及搬迁房屋(含简易房)建筑面积约0.6万平方米;二号地块(北段,含钓鱼镇、海南镇、昌荣镇、永丰镇、合陈镇、中堡镇等6个乡镇),涉及搬迁房屋(含简易房)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拟定于8月份联合调查、前期成本测算。 二、报名条件 (一)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1.按照《兴化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选择与管理办法》年度登记备案的规定,已经予以年度备案登记; 2.报名参与本项目实施的专职从业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党建和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不少于6名; 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五年以上从业经验,近两年曾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担任动迁组长两次以上; 4.服务中心可以兼报长江引水工程兴化段房屋征收项目两个地块,但从业人员不得重复兼中;报名人员不得与我市第二批次其他项目重复。 (二)房屋征收前期成本测算机构 1.按照《兴化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择与管理办法》年度名录备案的规定,已经列入年度名录; 2.评估机构业绩近5年在我市累计实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量为50000平方米或500户及其以上; 3.报名参与本项目实施的驻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党建和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不少于1人;其他专职从业人员须具有《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且参加我市党建和征收业务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不少于2名; 4.前期成本测算机构可以兼报长江引水工程兴化段房屋征收项目两个地块,但从业人员不得重复兼中;报名人员不得与我市第二批次其他项目重复。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要求。有意愿参与项目实施、评估的,需提交报名申请、参与该项目的专职人员花名册、保证服从项目需要专职人员驻场在位的书面承诺,及报名条件中明确的相关佐证材料; (二)关于证书。报名期间,《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留存;服务单位确定后,选定的服务中心、评估机构的专职人员《泰州市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继续留存至项目结束,其他人员证书退回; (三)报名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8月15日17时,联系人:倪善监,联系电话:13401216222 。
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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