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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砍情敌泄愤,泰州那起故意杀人案公开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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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7 11: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8月2日上午,姜堰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小丁(化名)、被害人小樊(化名)因与陶某某婚外三角情感,矛盾很深。


小丁对小樊心生愤懑,曾发短信威胁小樊“我会要你的命”。
2018年8月15日19时许,在大伦镇陶某某经营的水产养殖场内,小丁与小樊及陶某某发生争吵。
 
期间,小丁突然持尖刀狂砍小樊头部。小樊逃跑过程中,小丁继续追砍,从室外追砍至室内,砍中小樊的头部、面部、手臂、手部等处数十刀,直至被群众抢下尖刀。
小丁接受审讯
经鉴定,被害人小樊头部、面部、手部、手臂、肢体的损伤达轻伤一级5处、轻伤二级2处、轻微伤2处。
 
鉴于案情重大,法院将择日宣判。
主审法官表示,本案的发生教训深刻,希望大家能从中警醒。首先要树立正确的家庭观、恋爱观,要对家庭、爱情忠诚;第二,遇到婚恋问题要冷静处理,不要做出过激行为;第三,要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应该意识到,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仅仅是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法律要求。

来源:姜堰在线


发表于 2019-8-7 15:5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毁人面容更是法律不容许的。作为被告人应该是做深切的忏悔吧。
发表于 2019-8-7 17:45: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厉害了我的妹可你处理的方法不对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9-8-8 09:37:5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来自 中国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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