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国家对部分低收入群体的兜底“福利”。但在兴化市兴东镇,有一位所谓的“低保户”,她却不愿意享受这个“福利”。
在兴化市兴东镇塔头村,记者见到了这位不想享受低保待遇的农户徐桂兰。她告诉记者,早在2012年,她就被认定为低保户了,现在每月可以领取350元的低保金,到目前已经领到了16000元。
徐桂兰弟媳:“村里在拿这个钱(低保金)抵田,(徐桂兰)想来想去不要这个钱,这是国家的钱。” 徐桂兰弟媳口中所谓的田是指,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村里本应分给他们家的16亩田,但由于当时徐桂兰丈夫家三兄弟都在外地打工,因此并没有分到什么田。
兴化市兴东镇塔头村党总支书记冯洪飞:“她当时就是不要田,也不上交(农业税)。”
调查发现,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就土地确权有明确规定,农户自愿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须提供明确证据后方可不予分配。然而,村里对徐桂兰家庭放弃分田的说法却拿不出任何证据。
兴化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经营管理科科长朱国庆:“如果你有明确的证据说她放弃,可以不给。她嘴上说放弃,也没有写个东西,所以不能证明说她放弃。”
这个补贴标准跟低保又有什么关系呢?
兴化市兴东镇农经站站长周永忠:“无田户的标准,是每亩(补贴)四百。村里为了好做工作想了个主意:低保一个月增加个三百五元,这样一年不也三四千块钱了嘛。”
徐桂兰弟媳:“他们给我嫂子办个低保,就是拿这个钱来抵田。现在办了一个,把我哥哥身份证又要去了,准备还想办一个。” 这补贴真的可用低保金来抵算吗?兴化市民政局社会保障科科长陈文:“不能把低保当成协调的(资金),这肯定不允许的。” 那徐桂兰及其家人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吗?
冯洪飞:“按低保政策不可以办,他们家两个人没有大病,还有一个儿子,他并且还承包一个河沟。镇里就是想找个理由能把他安稳下来就行了。”
泰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员朱俊:“从2018年开始,我市启动为期3年的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对于违规办理低保的情况,按照江苏省低保操作规程及时对相关家庭予以清退;涉及违法违纪的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中国江苏网 整理/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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