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公布符合各阶段填报志愿要求的逐分段考生人数、各批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仅限第一阶段填报批次)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后,分两个阶段填报高考志愿。
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6月27日至7月2日进行(截止时间7月2日下午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一、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其中,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须在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
另外,我省还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专栏,其中南京师范大学等12所院校综合评价录取入选考生须按相关文件规定填报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工作于7月27日至28日进行(截止时间7月28日下午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凡第一阶段未被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在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填报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含传统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负责,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