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男子小伟 2016 年通过某直播平台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小慧,后发展为情人关系。2017 年,小伟瞒着妻子和小慧签订分手协议,双方约定小伟支付 26 万元分手费,小慧离开本地不再联系。可付了钱,两人还是藕断丝连。妻子小丽获悉后怒告"小三"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据了解,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原告的诉求,依法判决小慧返还 26 万元。近日,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发布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并公布了 10 大典型案例。
2006 年,小伟和小丽登记结婚,婚后生活幸福美满。2016 年,经历了 10 年婚姻的小伟通过某网络直播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小慧。两人很快发展成为了情人关系。
(网络配图)
很快,小伟的种种行为引起了妻子小丽的注意,在妻子的逼问下,小伟承认了小慧之间的不正当关系,但小伟称,他和对方已经分手,并向妻子出示了他和小慧之间签订的协议书,原来 2017 年 3 月,小伟和小慧签订了一份分手协议,上面约定,由小伟给付 26 万元小慧,小慧离开本地两人不再联系。
根据协议,小伟通过银行当天就转账给小慧 26 万元。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小伟支付 26 万元后,两人不但没有断了联系,此后反而变本加厉,小伟直接搬出去和小慧一起生活。
妻子小丽愤而状告"小三",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 小丽在起诉书中认为,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自己作为小伟的配偶,对于小伟名下的财产也享有共有的权利,而小伟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财产擅自处份,且以其与小慧因婚外情关系支付分手费的名义给付对方,现小伟和小慧二人仍在他处共同生活,继续保持婚外情关系,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明显违反了社会善良风俗,对原告权利造成侵害,故应将 26 万元款项返还。
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小伟与小慧因婚外情而签订的协议,系小伟未经其配偶即原告同意,以其与原告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非因日常生活需要的支出,侵犯了原告对共同财产的所有权,且违背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德,属于无效协议,被告小慧依据该协议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原告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法院判决被告小慧返还原告人民币 26 万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图文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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