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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25 10: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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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来自 中国江苏泰州
ingFang SC", "Hiragino Sans GB", "Microsoft YaHei", sans-serif; font-size: 18px; font-variant-numeric: normal; font-variant-east-asian: normal; letter-spacing: 1px; line-height: 28px; box-sizing: border-box !important; word-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background-image: none !important;"> 为防范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扰乱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行为,近日,兴化市法院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金融机构代表旁听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孙某某以经营米厂需要流动资金为由,向王某某、盛某某等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人民币1120.4万元,至案发后,造成实际损失人民币828.95万元。
庭审准时开始,民二庭负责人陈文是该案的审判长,在她的主持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过程有序进行。因受害人众多,案情较为复杂,法庭并未当庭宣判。
受邀代表们认真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并表示通过法庭审理了解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特征和危害,具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希望法院继续加大对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护航全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编辑:大朵羊 袁冠嵩 杨松平 来源:兴化法院 袁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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